原州区建立领导干部“实绩档案”制度
固原党建网   www.123guaicai.com   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24日

 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以更加注重平时、注重实绩、注重民意、注重作风考核干部,原州区出台《领导干部“实绩档案”制度》,全面记录领导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和日常工作中的正、反两方面表现,为区委在干部工作中选贤任能、奖优罚劣提供重要参考。

   干部“实绩档案”实行排名制和百分制考核。每季度对全区所有乡镇(街道)、部门(单位)在编在职在岗领导干部履行季度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、创新工作完成情况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、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评分排名。其中,党政正职等次评定按分管县级领导评分占30%,单位干部评分占70%的比例算出综合分值;非党政正职(含非领导职务)等次评定按党政正职评分占30%,单位干部评分占70%的比例算出综合分值;一般干部等次评定按党政正职评分占20%,分管副职领导评分占30%,单位干部评分占50%的比例算出综合分值。根据实绩评价综合得分情况,考核结果评定分为“好”、“较好”、“一般”、“差” 四个等次,其中确定“好”等次的,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(不含党政正职)的15%。

   干部“实绩档案”季度评价结果与干部的评先选优、培养选拔、年度考核、惩戒处理相结合。开展评先选优工作时,严格从“实绩档案”季度考评结果“好”等次较多的人员中推荐产生,季度评定结果为“一般”或“差”等次一律不予评先选优。在后备干部推荐或干部选拔任用时,把“实绩档案”评价结果作为酝酿提名的重要依据,进行综合分析研判。年度考核“优秀”等次的评定必须以“实绩档案”每年度四个季度评定结果中至少有一次“好”且没有“一般”或“差”等次的为评定资格。年内季度考评结果有一次“一般”的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提醒;有两次及以上“一般”的,进行组织谈话;有一次“差”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。

   (来源:原州区委组织部)

 

 

 

 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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